公告每日问答

2022年04月18日一问一答

为什么选聘物业的业主大会将“终止事实服务”列为议题?会影响物业服务吗?

国奥村的《前期物业合同》已经在2011年到期。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服务状态。因为法律程序需要业主先在内部统一进行决策,属于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大会依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不再接受事实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一、表决终止事实服务后,会影响现在的物业服务吗?

全体业主决定终止事实服务,只是业主内部的决定。不意味着物业公司事实服务就立即终止了。不能马上对物业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只是授权业委会开展选聘物业公司的一个同步决定,一个集体决策的法律手续。物业公司离场一定是以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为前提。不用担心我们做出了决策,会出现物业服务空档期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停止物业服务。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北京市已经建立应急物业服务机制。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供水、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协调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

二、物业公司选聘后如何保证物业服务的稳定和连续性?

1、如果是现在的长城物业中标,不存在交接的问题,仅需要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签署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
2、如果业主大会决定中标的是新物业服务人,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新旧物业会进行交接。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企业拒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资料、拒不配合交接查验、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的,由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保安员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交接纠纷,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本次业主大会的召开,以及物业公司选聘工作是在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的,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合法行为,我们相信,只要您积极参与投票,积极参与小区决策,国奥村的未来一定会更美好!

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