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会员
2022年06月17日业主五星飘侠文章<国奥村业委会各位成员>
Posted on国奥村业委会各位成员: 关于你们想以“酬金制”控制国奥村小区物业管理权,变相剥夺业主物业管理权的想法,别再做梦了! 1:小区物业管理自治,是党和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机关应该投入精力而投入不够用的社会治理短板,但肯定会很快从法规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加强治理建设体系!你们的阴谋诡计必然没有办法实现。 2.你们今天的你们,还是业委会选举期间的你们吗?非也!业委会选举期间,国奥村业主极少有人知道你们几乎全部是“幸福邻里公司”的实际关联人!而国奥村小区确实是需要一个业委会,所以说,业主们支持你们!今天的你们,阴谋暴露了,你们还有群众基础吗?你们还有能力上访吗?有三十户支持力量吗?? 3.“十部委联合发文倡议物业费管理实行酬金制”,这就是一个第三纵队的谎言,为了给中国社会治理制造乱源!你们可以查查,拿出来你们的十部委文件来! 4:在县一级政府面前,在法律法规面前,你们的决定,包括你们忽悠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如果是损害业主利益,那就是一张废纸,你们让大家消停一会儿,静等以街道办事处监督指导,以社区党委为领导的新的业主大会来临吧!你们其它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对你们来说是无功的!对全体业主们来说,就是添乱添堵的!请消停一会儿吧!
2022年06月08日北京中勉律师事务所接受部分业主委托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Posted on2022年06月16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的文章<我对国奥村事件的几点看法>
Posted on我对国奥村事件的几点看法: 1.党和政府对各级官员管的很严,法无授权不可为!但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跟不上社会实践活动,空白点很多,需要官员们临机处置的问题很多,这需要担当,需要为了老百姓不惜被罢官的勇气,让大部分干部都做到这一点,有些困难,甚至是没有可能。 2:现在的中国,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了!习惯了挣快钱的资本家们日子不好过的多,许多人如果是功成身退还好说,放手一搏破产的多,挣钱的少!而资本家是民,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说,许多人借到别人的钱去冒险,失败的多成功的少!所以说,现在的社会经济情况是基金暴雷的多,银行消失的多,不少过去的富人面临破产的多,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滞后的多,超前的几乎没有! 3.国奥村业委会成立时一战成名,膨胀了!他们以为政府官员在他们面前不得不装孙子!而中国人,尤其是老百姓,多数人是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在公共事务上缺乏热情!在政府部门软弱,他们的行为举止,尽管说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政府对他们没有办法!而大多数业主要么不关心,要么袖手旁观的情况下,几个或几十个敢于对业委会说不的人,最后也不得不装“孙子”!最后,业委会成员肯定是会实现,让物业服务人和全体业主都当业委会可以剪的羊毛,只要是不太过分了,在法规制度的边缘上,褥羊毛!最后还可以全身而退! 4:最后出现了近四百五十多户业主的反对,这出乎业委会的意料!但对于国奥村这样的小区,也在情理之中! 5.没有社区党委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支持办的“国奥村小区事事讨论微信群”,我们全体业主肯定是会,不得不给业委会当“孙子”!这就是今天舆论的力量!6.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小区业主们,永远是人
2022年5月23日业委会答复业主史晓东05月08日的提问 (关于业主旁听业委会会议/提交问题/业委会没有官方微信群)
Posted on2022年06月13日业委会答复业主刘桂香6月08日的提问 (关于业委会委员张静和业委会小秘书 )
Posted on2022年06月13日业委会答复业主罗惠宇6月08日的提问 (关于3处半圆建筑及业委会办公场所)
Posted on2022年05月18日业主静静聊吧(施静<要求业委会答复函>(关于32万广告合同)及业委会)的答复
Posted on要求业委会答复函 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 我们是国奥村小区业主,刚刚知悉业委会与传媒公司签订了电梯广告合同,并收取广告收益约32万元。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下列权利:“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因此,请业主委员会收到本函后三日内,将已签订的电梯广告合同、相关决议以及收取的款项明细单等复印件提供给要求答复的业主。 谢谢! 业主: 年 月 日 抄送:国奥村小区社区居委会、奥运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06月13日业主听风看雨文章<说话国奥村本届业主委员会!(北大纵横的王璞采访一个任职七年的业委会)>
Posted on北大纵横的王璞,不怎么靠谱!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的这种咨询公司,央企不会用华为的任正非更不可能用! 在这个视频中,王璞诱导佳宾(一个任职七年的业委会主任,看一看,听几句话,就知道此人很靠谱,说话很中肯),王璞对业委会主任说,你当业委会主任多年,据你了解的情况,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及街道办会不会、有没有猫腻?佳宾就没有接王璞的话茬!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组织和行业,都不可能彻底消除腐败!至于为什么,这不是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也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可在这个视频里,作为一个任职七年的业委会主任,对于物业管理以物业公司的几个观点,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借鉴: 1.他说,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不是一件小事,好比是一个家庭里面的夫妻离婚(这好像是比换保姆要严重的多),无论如何,离婚会给这个家庭带来伤害,而且是这种伤害是永久性的! 2.物业公司很不容易,一般的合同执行人的服务对象是一个或几个,而物业公司的合同对象(甲方)是数千业主(注意,甲方是众多的业主而不是业委会),所谓的众口难调,物业公司面对的服务对象,需要多样性的。所以说,让服务对象满意度非常高,不容易达到!(大概意思,我实在没功夫听、写原话!) 3.物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属于低端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也不可能很高!物业费价格决定了服务水平! 4.物业公司以投标获得的服务合同,在现实中占绝对少数。大多数物业服务合同,是靠关系获得的!其中开发商选择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占据多数!(据我所知,知名的地产公司,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比如我所知道的:万科,绿城,雅居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地产公司,都有自己的物业公司)。 以国奥村为例,国奥投资公司,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为北京08年奥运会建运动员村的投资和建设方。在当时的条件下,肯定是也选择了当时最好的物业公司。这种选择,不可能某个人可以决定的,应该是奥组委认可的!这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是中国办奥运会的理念,展示中国形象!不可能选一个残次品的、个人掛靠的物业公司,服务北京2008奥运会! 近几年,国奥村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下降了,这也是事实!但下降的原因,不应该全部归属于物业公司,这也可以理解,有正常思维方式的人,都可以理解的!是不是可以容忍,应不应该改变,这是全体业主的大事情,需要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真正的听取业主意见,在党和政府领导指导下,听取业主意见,任何试图“包办婚姻”的想法,都可以视为是居心叵测的! 我在海南雅居乐的房子交房七八年了,外地人占九成以上,甚至是百分之百!没有业委会,也没有居委会,日常生活中,只有雅居乐客服中心!我觉得很好!镇政府和派出所是有的!安全,防疫,生活保障,生活秩序,居民纠纷,小区服务都没有问题! 有人说国奥村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没有任何事情,我觉得是胡说八道! 没有按照法规制度每年招开业主大会,这是事实! 但监督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至少是不大幅度降低)水平方面,还是做了一定工作的! 天银地热公司的个性化供冷问题解决了! 小区2013~2017年的物业服务水平虽然说不如2009年后三年的水平,但下降幅度是可以接受的!考虑物价水平和成本,在物业费不变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适度下降服务水平,是相对合理的,这样认识问题才是公平公正的! 至于应该是保持什么样子的服务,这需要合同双方协商,业主们,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 业委会,无权单方面为业主们提供一个方案,这是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业主权力,绝对不容侵犯! 本届业委会,似乎是很有作为!但多数是不依法合规的乱作为! 1.没有法律法规要求,业委会要保存,留存小区建设各种图纸,反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物业公司必须要从建设期结束,在政府部门监督下,完整的接收必须必要的图纸档案! 2.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业委会有权力复制,建立和保存业主名册!业委会拥有业主名册是非法行为!《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造成业主名册信息对外扩散,公安机关应该介入调查!业委会成员因工作原因获得的业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泄密者应该负法律责任! 3.业委会宣称的开发商,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利益问题,这需要在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业委会的共同参与下协商解决,应该是可以达成协议书的!不走正常渠道,单方面煽动群众不满情绪,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合法合规的!有账不怕算,但不可能业委会的单方面主张的东西,就是法律法规保护支持的!业委会维护业主利益,需要依法进行,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有些人认为不作为的上届业委会,我觉得比这届不尊纪守法诚信的业委会好的太多了!不作为的,强于乱作为的!更强于妄想强奸民意,甚至是污辱、诽谤、网络暴力业主,异想天开的本届业委会!
2022年06月13日业主逸罡²⁰²²文章<关于酬金制>
Posted on@James 现在业委会连接待业主的流程都没有,却在积极张罗物业招投标工作,还要采用酬金制。 酬金制明面上物业挣得是利润费率这部分,但其实暗含着1、 分项报价(即各个项目的单价报价,最终报价是否会存在不平衡报价给业主埋坑呢?); 2、 工程量或者工作量的核定(这个如果没有专业专职现场管理,水就深了,而且都很难追溯,比如天知道绿化施肥到底用了多少肥料?反正都埋地底了); 3、 增值服务的界定与报价(地库多久翻新一次?不一定是干的越多挣得越多,也可能是浪费的越多挣得越多); 4、 使用材料的价格与用量(这也需要专业人员审核管理,不光是量的问题,物业公司的集采价一定会远比市场价便宜,但不做深入市场调研的话,哪些报价纯粹冤大头,业主知道吗?); 5、 分包管理(比如电梯这些特种设备检维修啥的)等等。 可见,光是懂财务其实远远不够,还必须得有懂物业运营的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说白了酬金制有利的前提是业委会能力极高且配置合理,同时业委会必须不能有私利,这要求对物业和业委会的监督与制约体系都要完善,不然签这种开口合同业主就要命了。 如果是实行酬金制,业主们需要请一个比物业公司高明且忠诚于业主的工作班子。现在业委会,是忠于业主,还是忠于他们的小利益集团呢?目前有什么能约束他们呢?投票议题不征求业主意见,业主提出异议就被踢群,甚至被黑化,如果不投票在他们看来就是违法。有了这样的业委会后,看到别的业主尊严被践踏,你能相信他们画的饼吗?(小区更美好,物业费不涨,还能每年分红。)只讲高收益,不讲风险,这不就是P2P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