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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5日国奥村社区党委书记田海龙在业主欧巴·马的微信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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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社区党委书记田海龙 田书记, 昨天在非工作时间向您请教了问题,没有看到答复。今天在工作时间再向您请教,希望您或街道能拨冗解答。 因为业委会这次会议中已经明确提到了需要使用费用的问题。本届业委会认为其可以依据本小区的《议事规则》之第十五条聘用外部人员并发放薪酬和奖金,并声称这是业主大会授权的。可第十五条明明约定的是工作经费如何使用啊,我还真没听说本届业委会何时获得过业主大会对这方面的授权。但实际情况却是,业主有部分公共收益存放在业委会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并由业委会掌握所有印章,我作为普通业主无力阻止其非法使用这部分费用,因此倍感忧虑。请您理解并予以答复。 谢谢! @欧巴·马  国奥村业主委员会作为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利。 对于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街道已经多次向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下发指导意见。对于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签订聘用合同、擅自动用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街道正在核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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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2日国奥村小区线下交流会上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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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国奥村社区线下业主交流会议上的发言: 首先感谢社区党委提供交流机会!客气话不多说,言归正传! 一: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必须要尊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尊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这是业委会履行职责的最基本的前提!如果是没有了这个前提,业委会不可能正确履行职责,也不可能让全体业主放心,信任地委托授权业委会处理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关于业委会违反法规制度的问题,我在社区微信群写了很多意见了!事实清楚!我都是有根有据的,甚至是有录音录像的!比如:法规制度规定,业委会应该接受业主监督,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建议!但朱博在业委会与业主交流的公开视频大会上宣称:业委会什么权力都没有,为什么要接受监督?公开宣称业委会不接受监督!这是公开挑战法律法规制度原则!朱博是业委会主任委员,法律工作者,熟知物业管理法规制度,说这些话居心何在? 二:交付本次业主大会投票的议题,也是业委会的一个决定!本身就是违反了《小区管理规约》!《小区管理规约》规定,小区住宅楼物业费采用包干制!事实上即入住以来,对于全体住宅楼业主,也是实行的物业交纳包干制!街道办城建科也公开回函确认了“包干制”的合法有效性!而业委会决定以“酬金制”招标选择物业公司,该议题要么属于违反小区管理制度,要么属于业委会变相单方面擅自修改《小区管理规约》,违反了《北京市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专责条款!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城建科有法定职责,应该撤销违反法规和制度的业委会议题决定!城建科不仅仅是没有撤销业委会的议题决定,反而是允许备案,交付投票了!所以说,业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当然是反对该议题!我们的反对方法就是抵制投票!不投票,抵制错误的议题,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当然,社区党委也公开回应说,业主们不投票是个人自由!业委会竟然是说不投票的业主们违法!这有点搞笑! 业委会在看到投票议题遭抵制无法通过形成他们期望的业主大会决议后,非法掛起aPP投票功能!业委会在本次业主大会公告中,明确了会议会期!5月7日至6月15月,可以延长15天,但不得中断投票!业委会掛起投票的行为,违反了会议公告!因此,本次业主大会应该是无效了! 在业主质疑掛起投票非法,街道办事处责令业委会恢复投票的情况下,业委会竟然是说“视情况择机恢复!”,择多久的机?三年?三个月?暂停投票于法无据,于理不合!街道办事处应该撤销业委会暂停投票的决定!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业主大会的会期规定,也是最长不超过三个月!8月7日,希望办事处有关责任部门宣布本次业主大会结束! 任何法律法规,不能够让国奥村业委会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怎么对业委会有利,就怎么解释,那国奥村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还能够维护吗?业主们还怎么去监督业委会?法规制度想尊守就尊守,不想尊守就不尊守!政府部门的责令整改都不听从,指导意见建议,业委会认为没有约束力,那业主们的权力如何保障?难道是让我们用拳头去维护自己的权力?这不合适也不可能吧! 我与业委会成员过去不认识,今天亦无利害关系!我关注他们就是在看到业委会成员很多人个人操守有问题!一个个人操守有问题的人,不可能为公共利益无私奉献!朱博说假话,居心叵测!连公示住址都做假,还能够有公信力吗?副主李玉玲,在接到业主投诉电话后,让其丈夫骂人,骂的特别恶心!我报案了,公安机关也受理了!我与丘创委员从未见过,也没有说过他一句不好的话!丘创委员亲自执笔,诽谤我这个与业委会有不同意见业主,我查到了证据,也报案了!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开始办案!业委会集体说谎,出假文件,书面撒谎!小事都撒谎的人,谁能够保证他们大事不弄虚作假?一个业委会微信群,明显是上届业委会移交的,移交记录都公布过,业主们质疑业委会小秘书“踢人”,业委会书面撒谎,说业委会微信群为私人建立!业委会小秘书曾公开宣称义务服务,但业委会伪造公文,谎称4月份就公示了秘书聘用事宜!和这些没有个人操守的业委会打交道,我们不知道什么才是有效沟通! 三:业委会违法违规,不尊守小区管理制度!认为业委会当然是全体业主们的代表,不经业主大会授权,就擅自使使业委大会权力,这对国奥村业主们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我们不能整天像防贼一样看着业委会吧!没有了制度和法规保障,违反了制度和法规不能纠正,这是不能够允许的!所以说建议政府责令居委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委会,并成立监事会!减轻政府部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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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4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请教国奥运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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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专专门的条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不得单方面修改《小区议事规则》和《小区管理规约》!请教国奥运村街道办事处: 1.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规定,小区物业费收取是包干制!这一点奥运村街道办事处城建科也曾书面澄清确认有效,街道办事处城建科为什么“指导”国奥村业委会做出了以“酬金制”招标选择物业公司的业委会“决定”,对于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该“业委会决定”,不仅不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法定职责,予以撤销,反而予以备案,交付业主大会投票!请问,相关部门是业务能力水平问题,是不负责任溥衍工作的结果,还是故意制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 二: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委会工作经费以及相关人员补贴薪酬待遇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中法律顾问及秘书薪酬标准待遇为xxx元,业委会决定6500元及11000元,是不是属于国奥村业委会单方面修改《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小区管理规约》,《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有许多xxx的地方,是不是都可以允许业委会单方面予以补充?是不是可以视为“无法无规”,由业委会单方面“商量解决”?这是重大违法,还是可以允许的变通行为?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已经了解情况,难道是不应该依法采取措施吗?准备再发一个整改通知书吗?你们的整改通知书有用吗? 三.对于街道办事处责令业委会四十五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书中,讲“如果是不依法履行职责”,要承担法规后果,如今四十五早已经过去了,法规后果是什么?是个笑话吗? 四.对于奥运村街道办事处的这种行事风格和作风,到底是不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还是老诚持重?这是个人私事,还是国家公事?是个人风格问题,还是法律法规尊严问题,是政府部门职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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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1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业委会不能够代表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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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不能够代表业主,更不可能代表业主大会! 这是法理所在!而业委会反其道而行,认为业委会代表业主,甚至是代表业主大会!这是业委会成员的一个误区!业委会代表业主,也许就是业委会想达到的目的! 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了业主们的多数意志,未必是真多数,但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除非是利益受到损害的业主诉讼,才有可能撤销决定! 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者,怎么能说是业主们的代表,或者是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授权,就可以代表业主大会行使物业管理权呢? 国奥村本届业委会产生后,未取得业主大会的任何授权,业主大会除了选举本届业委会,没有做出过任何决定,业委会哪里来的权力? 事情怪就怪在这里!业委会不经业主大会修改《管理规约》,就想在国奥村物业管理费收取方面实行与《管理规约》抵触的“酬金制”!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那还要业主大会干什么呢?要法律法规制度干什么呢? 业委会自己开一个会,自己选一个物业:,自己去签一个物业管理合同,更换长城物业公司就是了,关业主们什么事? 业委会认为,业主们选他们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就有权力代表广大业主!这个“神逻辑”在业委会及其拥趸们之中,深入了骨髓,这也是国奥村的祸根乱源之本!政府部门要是认为这是对的,那就继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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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0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国奥村本届业委会如果是继续存在,国奥村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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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邻居们,大家好! 国奥村业委会与业主们的斗争将近三个月了,看到了社区的通知,政府部门似乎是要出面协调各方面的意见,化解小区矛盾!但是,这个矛盾是根本无法化解的!这不是因为某一件小事的分歧,而是整个业委会的人员素质,人品道德情操有问题!整个业委会是一个不尊纪守法诚信的业委会!道不同不相为谋,国奥村本届业委会如果是继续存在,国奥村将永无宁日!具体事例如下: 一:本届业委会在选举之时,就是操纵选举,操弄选举!业委会成员是幸福邻里公司操纵选举的结果,不是在政府部门,社区党委领导下的选举结果!相信多数业主们都了解了细节情况! 二:本届业委会成员不说老实话,尽讲假话! 1.朱博不是业主,是代理人,幸福邻里公司控制的业委会选举大会筹备组不告诉你,朱博不是律师,业委会当选成员及顾问漫天宣传朱博是资深律师,代理诉讼案值超百亿,目的就是欺骗大家,博取信任。这种伎俩,在哪里都是算做个人操守有问题! 2.当选后的业委会,夸大物业公司的缺点错误,故意为更换物业公司造舆论,编造谎言,说物业公司侵占业主们的公共收益过亿元,甚至是几亿元,说什么国奥投资公司侵占业主们的公建上万平方米,车位500^~700个,有点脑子的人能够相信吗?有账不怕算,这个问题只要有社区党委,政府部门参与,肯定是能够算清楚的,没有这么多,业委会的成员负责赔偿?这就是挑拨离间,为更换物业公司造势的手段!车位和地库漏水,是业委会专业的“抹黑”手段! 3.朱博作为业委会主任,肯定是通读过《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可能还不止一两遍!法律法规制度都规定业委会要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建议,接受业主们的监督,朱博为什么在视频大会上宣称,业委会不受业主们监督?这是故意欺骗,是撒谎,不是不懂法律! 4.法律法规都规定,社区党委,居委会,在政府指导下,做监督业委会的具体工作!朱博为什么要在大会上说,社区党委,居委会无权干涉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目的是什么?其实就是业委会的真实主张见不得光! 5.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们都看过《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业委会在业主大会议题制订时,为什么不按照《议事规则》广泛征求业主们的意见?这种意见建议的征求,要有记录,有纪要,业委会有吗?尊守《议事规则》了吗?交付业主大会的议题,“业委会公告”宣称,议题是街道办事处城建科指导制订的,而奥村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公开回函,讲“议题”是业委会在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决定的!谁在撒谎?问题在于,交于投票的“议题”是以“酬金制”招聘物业服务人!这是违反《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的!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委会做出来的“违反制度”的决定,街道办事处应该撤销!所以说,这个议题备案交付投票,奥运村街道办事处城建科是失责的!国奥村业委会违反小区管理制度,是明知故犯的!是不尊纪守法的! 三: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成员都是造假高手,是造谣高手,是泼脏水的高手!总之就是没有善良的人,正直的人! 1.一个业委会微信群,明显是上届业委会丁武移交的!当踢人,辱骂业主们,街道办事处领导和社区党委搞了个“净网净群活动”!业委会的群仍然是在巧击,辱骂业主们,造谣诽谤与业委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们,攻击辱骂社区干部,业主们质询业委会的群管理,回答是私人微信群!雇个秘书,专门“踢业主”,没见过干什么业务,月薪六千五,还有奖金!业委会质疑没有公示,马上补一个假文件!“所谓的公示”,是在业委会的办公室内部公示吗?此类问题多不胜数,业委会成员不说假话不开口! 四:邻居们,不尊纪守法诚信的本届业委会,如果是再违反规章制度,以“酬金制”招标选取一家只听业委会决定的物业公司,业主们还有物业管理权吗?我们的法定权力还有吗?业委会己经找到了“依据”,说“业委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那今后业委会决定要掏我们的钱包,我们有能力反抗吗?大家都不理睬业委会,容易做到!只要物业公司不与业委会沆瀣一气,业主们就有底气,否则,不听业委会话,敢提反对意见的人,可能不仅仅是被污辱和诽谤的事情,还真的是有可能被拒绝进入小区! 五:业委会中止业主大会投票是好事情,说明了业委会成员还是会审时度势的!本次业主大会的议题违反小区管理制度,遭到了业主们的反对,失败是必然的!他们这样掛起来就是不愿意承认失败!业委会不作为比乱作为好!签了一个非法广告合同,大家损失了三十万,再作为,小区的公维基金都得没了! 六:不重新选举业委会,仅仅是增选一个监事会不解决问题!街道办事处城建科,社区党委的依法监督都没有了权威!业委会开会可以不依法向社区汇报沟通,当然是可以背着监事会继续开“黑会”!如果是物业公司变成了业委会的自己人,那业委会真的就是国奥村真正的主人了! 七.大家必须要继续向政府要求,重新选举业委会,家贼难防,防不胜防!我们不愿意要这样子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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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9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这届业委会,没有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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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届业委会,没有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没有遵纪守法的人,这是根本性质的问题! 有这届业委会存在,业主们得象防身边的小偷一样防着他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巜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在他们眼中,都是合则用,不合则弃!一切事情,在他们那里,都是操弄!选业委会如此,换物业公司也是一样的!变着花样操弄,没有实话,尽说谎话!把“造谣生事和抹黑”当事业干,当主业干!和谐建小区不是他们的目标,换一个听业委会话的物业公司,才是业委会的唯一目的! 眼睛里没有法规制度,没有全体业主,要他们干什么,除了造谣生事,什么事也干不了,要这样的业委会干什么呢?嘴里没有一句实话!需要律师身份,可以编一个,需要业主身份,可以借一个!用“酬金制”招标时,说《小区管理规约》是作废了的,在维护业委会利益时,找出《小区管理规约》瞎解释,说业委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那意思是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是国奥村的“人大常委会”兼“政府”和“法院”,这才是让人最担心的地方!这完全是颠倒黑白的办法! 业委会成员对这些事情,轻车熟路,甚至是认为理所当然!朱博一边声称业委会什么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一边解释出来“业委会的决定可以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不知道法律法规让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还是全体业主们,给自己找来了一个当家做主的霸道“主人”,而业主们要成为业委会的仆人,必须要言听计从? 大到法律法规原则,小到一个微信群,业委会都可以发文件撒谎!业委会的微信群,可以打着业委会的旗号造谣生事,欺霸业主,当你询问一下,业委会可以说那些是私人微信群,摆着上届业委会的移交记录都不认账,国奥村在业委会的问题上,是中国北京市的法外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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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8日业主逸罡²⁰²² 关于业委会违规聘请”秘书”的质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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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委会违规聘请”秘书”的质问函 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在2022年7月23日国奥村业委会接待日当天,有数位小区业主到访,当业主反馈问题时,业委会朱博主任录像,何大海书记委员旁观,朱博主任亲口说:业委会雇佣了一个花业主钱接待业主的小秘书,且在接待过程中,朱博主任指责秘书“什么正常不正常,我看你就不正常”,有视频为证。 业委会聘请秘书并未报备,且未在小区公示栏和国奥村小区业委会微信公众号看到有聘请秘书的相关通知公告,且并未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同意,属业委会擅自私下决定。 按照《国奥村小区议事规则》,业委会聘请小秘书需会议公告和结果向群体业主公示不少于七天,如果未公示属于违反议事规则。另,根据《国奥村社区党委对国奥村业委会整改意见的函》中明确规定了,业委会召开会议前5天应将会议议题报社区党委居委会,接受社区党委指导和监督,如果设置业委会小秘书的会议未提前报备接受社区党委指导和监督,属于违规。 综上所述,国奥村小区业委会聘请秘书属违规行为,业委会用业主的钱公共收益给秘书发放了工资,且发放给了一个“不正常”的小秘书,此费用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了吗?工资发放是否通过了审计?发放给“不正常”的秘书,算不算利用职权侵占全体业主利益? 故请贵委立即纠正自己的错误,公开、透明、依法合规业委会相关工作。 国奥村小区业主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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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6日业主逸罡²⁰²² 问国奥村小区业委会是如何履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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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奥村小区业委会是如何履职的? 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2年7月23日为贵委的业主接待日,作为小区的业主到访业委会,现场让国奥村小区业主看到了不是业委会的人员(且不能确定是否为小区业主),共同参与业委会事宜,并一起接待了小区的真正业主。现有如下问题: 第一,按照《国奥村小区议事规则》,业委会聘请秘书需要召开会议并公告结果向群体业主公示不少于七天,如果未公示属于违反议事规则。另,根据《国奥村社区党委对国奥村业委会整改意见的函》中明确规定了,业委会召开会议前5天应将会议议题报社区党委居委会,接受社区党委指导和监督,如果设置业委会秘书的会议未提前报备接受社区党委指导和监督,属于违规。 第二,业委会无权聘请所谓的“顾问”,《小区议事规则》中并没有相应职务?据业委会反馈张芳、郝英杰为小区业委会顾问成员,他们是否有薪资?聘请顾问未召开业委会会议,也并未公示给全体业主,业委会已严重违规。 第三,接待日当天,业委会候补委员吕万增、张国森,共同参与业委会事务接待业主,让国奥村小区业主不得不怀疑,国奥村小区业委会是否让与业委会的相关人员把控,即便有委员不再任职,也有现有自有人员进行替补,继续把控业委会,继续掌控国奥村小区,让业委会在小区内不受监管,让国奥村小区业主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综上所述,国奥村小区是如何履职的?就是把控业委会,胡作非为,掌控国奥村小区吗?将小区议事规则、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视为废纸,不受任何的约束与监管! 国奥村业主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