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4日关于认定业委会《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3年业主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议题》涉嫌侵占业主利益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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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知道这件事之前,什么样的事情对我最有触动,使我能够关注这件事儿,使我能够站到反对业委会这个立场。我也在想,我如果此时此刻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什么能使我关注这件事,什么能使我站到这个立场。 老实说,如果我当时关注的时候,群里信息上这么的多,这么的乱,我可能随手删了或者退出群就完事儿了。物业好坏相关的得失对我来说没那么重要,我也确实不认为现在的物业有多好,我甚至觉得换一个也可能会更好些。我之所以能够迅速弄清楚这件事儿,是因为我与其他的同龄业主不同,我对网络的东西非常的熟悉,能迅速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任何障碍。 我不能容忍的是被一群不正义的小人当傻子看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其实拉票的行为,很多时候也属正常。像西方国家的竞选,也要通过各种手段拉选票。而且网上投票这种方式,为了达到投票率,本身就要挖掘选票。比如像上次业主大会选业委会,即便绝大部分人没有异议,也需要做这些工作。这次我开始知道的这个事儿,通知我认识的邻居的时候,如果不是我直接跟他们说,互相也都相识和信任,他们也不愿意去关注,甚至即使愿意也很难理清线索,最终站到这个立场。 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件事儿甚至根本不足以让他们去关注,表填了或票投了就完事儿了。我本人也是这样。我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最初成立这个业委会的蓄意和企图,也就是说他来路不正。除了踢人,限制言论和安插非业主水军的行为,他们用不违法的手段引导一些舆论的导向,也属正常范畴,我们在做的也是同样性质的行为。那些志愿者,只要他的身份是业主,只要他们没做违法违规的事儿,他们也无可厚非。就我个人的切身感受,我们叫别人知道他们成立这个业委会事出反常,并告知证据是最重要的。否则群里乱糟糟的,我才没有闲工夫关注这事儿。 至于物业近期的一些反应,包括主动与天银地热沟通的这些事儿,对立场不明确的人,反倒可能觉得他们因为工作没有做好,迫于压力不得不这样做,我不认为这些信息会有多少正面的效果,也许搞不好会有反面的效果。我们疲惫不堪,无限的挖掘,但得到的东西只要不涉及到业委会违法违规,直接能在程序上终止他们,都会是事倍功半。而且群里总是在谈新的问题,信息泛滥,除了已经立场坚定,不需要再说什么的少数人,别人跟不上这个节奏,越来越边缘化,甚至反感。知道真相的站在我们这个立场的人,知道的足够多了。知道真相的,不站在我们这个立场的人,说再多的话也没用。不关心的不知道真相的人,绝不会因为我们在这儿疲惫不堪的争论不停就知道真相。 对于尚不知真相的人,他们只需要知道:一群人想在国奥村里做生意,一直没做好,然后就想到通过业委会获取利益,这就足够了。 没有人想看长篇大论,只想看简单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
奥运村小区业主委员会: 各位委员,您好! 业委会委员作为广大业主的代表,应具备良好的声誉和普通人之上的道德水准,方才能够代表业主发声和履行职责。近日,因石玉芝委员自述曾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和做笔录,且石玉芝委员曾多次发生在各种群内公开谩骂普通业主和任意踢普通业主出群的情况,很多业主认为石玉芝委员的行为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业委会委员。 提请石玉芝委员针对上述情况予以正式回复和说明,若确有其事,请石玉芝委员自行辞任。 为保证业委会的公平公正,也提请业委会能够正视业主质疑,针对石玉芝委员的行为和任职资格予以公开回复和说明。 附图:石玉芝宣称自己被依法传唤的截图 国奥村业主: 2022年5月21日
业委会李玉玲, 业委会与业主沟通议事群,我本来就没想进,我知道业委会成员有踢人的习,受不了有不同意见建议的人!后来考虑一下,要将我给业主们的公开信发给更多的人,我进去了! 我除了发了三篇文章,就是讲了这么一个观点:朱博借了一套公司是产权人的房子,千方百计地要当国奥村业委会主任,当受到质疑后,忍辱负重,面对正常业主提问,躲躲闪闪,从来不正面回答问题,使业委会公信力大受影响而不辞职! 要做公益事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如果是在国奥村当终身公益事业志愿者,也没有人会反对,在业主质疑声浪高涨,业主们因议题设置违反国奥村小区管理规约,业委会内部会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质疑业委会能力水平的情况下,朱博没有责任吗? 我说朱博这样的人能够真正的代表国奥村全体业主利益吗,让我们试目一待! 你们的管理员就警告我违反群规,难道是你们的群里只能是表扬表扬再表扬,鼓吹鼓吹再鼓吹吗?,将我移出群真的是有道理吗?不申诉,不计较!让大家看看业委会的水平!
致业委会全体成员及顾问的一封公开信 业委会各位委员,顾问: 你们好! 最近业主们对业委会部分成员顾问质疑很多,很大,你们既不公开正面回应,又不采用有效行动,导致国奥村乌烟瘴气的!你们的如下行为是一切问题的根源!希望你们为了邻里关系,为了社会和谐,为了小区稳,为了大家的平静生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以表明你们的公益初心: 一:业委会成员之间,顾问之间,身份本应该独立,否则不利于业委会委员独自公正行使职责,应该纠正,建议你们商议,原幸福邻里公司股东及亲属中业委会委员及侯补委员,仅应该有一人留任业委会,其他人应该辞职,以博得邻居们的信任,这才是心底无私的表现! 二:朱博以“一名自然人独资公司”代理人身体参选业委会委员,虽法无禁止,但事出反常,甚至是全中国都不一定能够找出第二个案例!实在无法不让邻居们质疑这件事情的用心,严重的损害了业委会公信力!该公司自然人股东自己选,亲属代理选,都可以理解,但找一个在本小区无任何物业,甚至是不住本小区的人参选了本小区业委会主任委员,太不正常!为了业委会的公信力,为了业委会受继续受全体业主信任,建议朱博辞去业委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三:本物业管理区,事实上存在两种模式物业管理形式,最大单一业主与长城物业公司签订有商业物业服务合同,住宅楼业主依据小区管理规约规定的价格,与长城物业存在着事实服务合同。招标决定不征求最大单一业主意见,不仅仅是侵权行为,也是制造矛盾影响稳定行为之行为! 四:纵观业委会行事过程,根本就不是遵章守纪的行为,无视本小区管理规约,乱作为!建议业委会成员认真学习小区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个人修养,真正的成为为小区物业服务建设出力的业委会,而不是被人怀疑的“利益小团体”或者是被人操纵的木偶! 五:建议与业委会正式成员无关人员近期不要以业委会名义进行拉票等活动,建议非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不得聘任顾问,不等行使非管理规约授权的任何物业管理之外的权力! 国奥村业主:知名不具
为什么业委会招至大家反感,业委会成员的错误行为如下: 1:对物业公司态度恶劣,如同对待囚犯和敌人,这种态度可以从业委会的文件,公告,视频会议录像中看到,既不文明,也不和谐, 2.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十多年的费用支出情况,似乎是维护“业主”利益,实际上是蒙蔽不明真相的业主,制造对立,影响小区和谐共生,与业主利益没有半毛钱关系!国奥投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名义上叫“酬金制”,实际上在合同有效期及合同过期后的事实服务期,都是物业费用承包使用,不足部分由开发商垫付的。合同经济纠纷的法律追遡时效两年,物业公司十多年的支出,即便是依法可以查证,新的业委会在取得业主大会委托后,也只可以管理追遡2019年以来的问题! 3.业委会不是执法局,也不是执法大队,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以外,没有任何权力!在执行业主授权业务时,遇到物业公司不配合,应该是向政府部门反映,由政府部门协调,谁对谁错由政府部门判定,而不是由业委会单方面给物业公司“定罪”,业委会没有这样的法定权力,业主也没有这样的权力 3.在没定业主大会议题时,玩弄手段,屏蔽业主反映不同意见的渠道,纠集利益集团人员搞网络霸凌,不允许不同意见出现 4.欺骗政府主管部门,也公开欺骗广大业主,向政府部门报告,说投票议题广泛征求了业主的意见,取得了业主的同意,向广大业主虚假宣传,说投票的议题是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制订的,不这样设置议题,房管局不让上网开展投票(此话出自7月9日业委会视频会议朱博讲话) 5.投票的议题经过精心设计,用的是台湾政客的“公投挷大选”手法,把重大事项混迹与一般事项,企图利用诱导等一系列手段,一次性事实取得业主对物业公司选择的全部权利,剥夺业主今后的参与权甚至是知情权! 6.对招标选择物业公司,是酬金制付费,还是实行承包制合同,这事关物业管理的根本方式,与业主的能力有关,与业委会的能力有关,承包制的好处是业主付费后只关心服务标准,不必要关心具体项目支出,约定的物业费交纳后,没有追加物业费使用不足,需要补交共摊费用的风险,物业公司承担享有全部物业费也承担全部风险!部酬金制,是物公司按5%拿走上级管理费和利润,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实施及人员开支,制订预算,接受业主监管,费用超支部分业主承担,节余归业主!3.5元物业费按4级标准管理,会有节余吗!业主没有监管能力,业委会在议题中竞然隐藏这一重大事项,广为动员业主投赞同票,不说明酬金制的风险,不说明业委会可能不具备酬金制监管能力的缺陷!想隐蔽欺骗业主,一次性取得对物业费使用的财务权力!而不是单独设置议题,取得业主授权,居心不良! 7.公开表示,不允许现在的物业公司参加投标综合以上问题,我们的业委会工作正常吗?大家自己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