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业委会全体成员及顾问的一封公开信
业委会各位委员,顾问:
你们好!
最近业主们对业委会部分成员顾问质疑很多,很大,你们既不公开正面回应,又不采用有效行动,导致国奥村乌烟瘴气的!你们的如下行为是一切问题的根源!希望你们为了邻里关系,为了社会和谐,为了小区稳,为了大家的平静生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以表明你们的公益初心:
一:业委会成员之间,顾问之间,身份本应该独立,否则不利于业委会委员独自公正行使职责,应该纠正,建议你们商议,原幸福邻里公司股东及亲属中业委会委员及侯补委员,仅应该有一人留任业委会,其他人应该辞职,以博得邻居们的信任,这才是心底无私的表现!
二:朱博以“一名自然人独资公司”代理人身体参选业委会委员,虽法无禁止,但事出反常,甚至是全中国都不一定能够找出第二个案例!实在无法不让邻居们质疑这件事情的用心,严重的损害了业委会公信力!该公司自然人股东自己选,亲属代理选,都可以理解,但找一个在本小区无任何物业,甚至是不住本小区的人参选了本小区业委会主任委员,太不正常!为了业委会的公信力,为了业委会受继续受全体业主信任,建议朱博辞去业委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三:本物业管理区,事实上存在两种模式物业管理形式,最大单一业主与长城物业公司签订有商业物业服务合同,住宅楼业主依据小区管理规约规定的价格,与长城物业存在着事实服务合同。招标决定不征求最大单一业主意见,不仅仅是侵权行为,也是制造矛盾影响稳定行为之行为!
四:纵观业委会行事过程,根本就不是遵章守纪的行为,无视本小区管理规约,乱作为!建议业委会成员认真学习小区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个人修养,真正的成为为小区物业服务建设出力的业委会,而不是被人怀疑的“利益小团体”或者是被人操纵的木偶!
五:建议与业委会正式成员无关人员近期不要以业委会名义进行拉票等活动,建议非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不得聘任顾问,不等行使非管理规约授权的任何物业管理之外的权力!
国奥村业主:知名不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