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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6日国奥村业委会未经业会授权非法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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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业委会未经业会授权非法支出情况 1、资金流入2022年1月4日-2024年7月29日银行资金流入4,452,732.25元: (其中:长城物业: 3,208,188.68元,业委会自签广告合同收入:1,244,543.57元) 2、资金流出2022年1月4日-2024年7月29日银行资金流出3,680,390.02元,现银行余额772,342.23元。业委会非法支出:1,079,846.79元。2024年7月29日至今非法支出未统计。 目前非法总支出 107 余万,其中法律费用占 70%多,这些诉讼包含两个主体,个是政府、一个是物业,但到今天没有一个赢的官司,全部败诉。同时还有没有意义的保全费用,不清楚的个人支出等等。 未经全体业主授权擅自支出项目: 1、支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709,269.00元(用于没有赢的官司);2、支付小秘书杨国义 254,157.88元(劳务169,000.00元及其它85,157.88元);3、支付李红霞个人 29,188.59元;4、支付朱兴儿个人 1,225.00元;5、支付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全费8,655.47元;6、支付 TIPS 银行端代缴纳国地税 62,630.85元;7、支付北京市春雪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9,720.00元;8、存款 2,600,000.00元;9、支付北京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00.00元;10、支付北京中天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00.00元; 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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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业主听风看雨文章<业委会处理国奥村电梯广告收入的方式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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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处理国奥村电梯广告收入的方式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业委会虽然说违规高价聘请了一个法律顾问,但这是个黑心律师,根本就没有考虑维护国奥村业主的利益,对业委会违法违规也没有给出意见建议。 二,业委会独自签订广告收入合同,收取费用,涉及无证经营,政府的工商部门有权没收收入并处以罚款甚至是数倍于收入的罚款,可能造成全体业主重大经济损失。 三,业委会自物业公司将公共收入全部取出来单列,不考虑取得收入时的成本,对业主们极为不利,就算是代理经营,经营利润的25%应该交公司所得税,如果是现金分配给业主,还涉及个人所得税。 四,将此项业务委托给物业公司,所有的成本与物业服务成本混为一体,而物业公司给业主们减免物业费,避免了上述一切税务风险和非法经营问题。 我做为业主,不可能去举报业委会非法经营,让工商局来罚没收入,但不代表这个问题不存在,不违法违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奥村也不是法外之地。事情到了今天,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注,不是和秘密。 请业委会好自为之!好在自你们接手,现在只是一年三十几万的收入了,罚没收入,我们业主的损失也不大。以前的收入,我个人认为是前面第四项下所取得的情况。物业公司己经为一千多户业主减免或约定了减免物业费用的书面清单。希望在业委会帐号上的480万元也按些办法办法,免得被工商局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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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5日业主听风看雨文章<关于国奥村电梯广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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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业委会朱博先生: 关于国奥村电梯广告问题, 一,业主大会及全体业主并没有援权委托业主委员会管理,街道办事处监督管理部门也明确指出,业委会答订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二,2021年物业公司管理广告收入时为年度120万收入,2022,2023年你们和物业公司共同参与时,由驰众传媒换到分众传媒变为年收入80万元,2024年你自己谈判时谈个年收入30万元。你广尔告之,你觉得是你自己蠢还是全体业主们和你一样蠢? 三,分众传媒压价越低,该公司的利润当然是就越高,另外就是,做为一个谈判者,1000元/每块是附近小区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国奥村为高端社区,广告受众不同,价格当然是要高于周边普通社区,宁可不做也绝不接受最低报价,这是一个谈判技巧,你的智商是幼儿园的水平? 四,你违抗政府17道指导意见,整改通知及撤销业委会决议的通知,花110万天价雇律师秘书,与政府进行行政滥诉,就想让国奥村业委会及你本人侵犯业主利益不受政府的控制和约束,这再明白无误了!你要明白,法网灰灰,疏而不漏,你必将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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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业主与业委会知情权诉讼案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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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业委会知情权诉讼案件情况说明 业主以知情权案由向朝阳法院立案诉讼业委会,要求国奥村业委会提供自成立至今全部账目及银行流水明细,已开庭审理完毕。庭审中,业委会提出的答辩意见为(1、原告(国奥村业主)变更诉求,我方(业委会)重新要求答辩期。 2、现在我方(业委会)不是适格主体。 3、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的司法解释第 13条的规定,案件的原告(国奥村业主)起诉的诉求不在司法解释13条的规定范围之内。我方(业委会)应当公开的内容都在业主群、公众号上公开了。另外,我方(业委会)曾经起诉长城物业,要求长城物业公开共有部分的收益,但是被法院驳回了。收支情况已经公布了两个审计报告了,也召开了审计报告说明会也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了。)。 目前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附:业主知情权案情时间轴: 2023年7月25日:朝阳法院立案;2023年8月1日:分配至奥运村法庭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8月21日:线上诉前调解谈话明确不调解,转审判;2023年10月18日:业委会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11月9日:开庭审理管辖权异议问题;2024年1月10日:一审法院出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2024年1月15日:业委会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2024年2月26日:一审法院移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至二审法院;2024年4月16日:审法院出具管辖权异议上诉裁定书:2024年7月4日:一审法院开庭审理 综上,业委会核心思想就是不让全体业主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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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部分业主<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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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各位邻居: 现倡议大家拒绝业委会的签字。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已经动用了公共收益,并且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无视业主规约及议事规则约定、随意使用公共收益,因此拒绝为业委会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签字,理由如下: 一. 业委会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长城物业向其返还上述公共收益,朝阳法院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诉请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且《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业委会在未取得业主大会授权提起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业委会起诉。法院的判词再次说明业委会的组织属性,业主大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而此次业委会号召业主签字的行为明显是为了规避业主大会的授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授权而回避业主大会的管辖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的意愿来代替大多数业主的真实意愿,而所谓的签字只会加剧业委会挥霍公共收益。 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撤销国奥村小区业委会决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业委会未获得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全体业主聘请法律顾问,签署相关民事合同,并擅自决定使用了业主共有资金。 三. 现有国奥村小区业主以业主知情权纠纷起诉业委会,要求其提供自成立至今全部账目及银行流水明细,业委会反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又针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权裁定书,提起了上诉,业委会一直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朝阳区人民法院目前未出判决。我们拭目以待看业委会到底未经授权花了我们多少钱,我们作为业主有权利知晓业委会财务真相,不给业委会授权既是保护大家的资产也是保护他们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综上,我们作为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而且按照小区议事规则规定,我们小区有超过20%的业主签名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关于公共收益的临会,业委会至今拒绝召开。 业主知情权案由诉讼人集体倡议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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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业主宝才文章<关于业主大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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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业委会现在在混淆并偷换业主大会授权和部分业主授权的概念。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法院的判决里都很明确,业委会要起诉需要得到的是业主大会的授权。业主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是有流程和法定要求的(比如提案的公示备案,参与业主大会的人数要求,表决同意的人数要求)。业委会有权发起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法定程序来要授权,但很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过业主大会直接线下组织部分业主签授权书。这样既无法保证签字的真实性以及签字人身份的有效性,也绕开了社区监管和业主监督,同时时效性也没有任何限制(极端点这种签字可以一直持续到他们卸任或者他们满意为止)。如果最终他们以这种部分人员签字授权结果自以为广大业主的意愿表达,进一步将其曲解成业主大会的授权决议,这是极其不合适的。 其实如果业委会想要授权,大大方方通过业主大会法定程序要就好了。这样绕来绕去,指望将业主大会授权偷换概念成部分人员的线下授权,无外乎意图通过某种“结果”强行代表民意罢了,以期达到一种“虽然过程违规但结果有效”的莫名其妙的结论。 这种授不授权的事提交业主大会一事一议就好了,注意是一事一议,大家线上投票,能不能召开成功是民意,结果通不通过也是民意,业主身份也都可控,这不就得了。现在是有正规渠道不走一堆小动作,这一天天都瞎折腾啥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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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业主听风看雨文章<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成立以来对于业主来说是好处大于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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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成立以来,虽然说给很多业主带来了不快,但也不能说全是坏处,甚至是好处大于坏处。 一、在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前,国奥村社区党委及社区居委会,在国奥村居民中没有号召力,甚至是没有存在感,国奥村居民甚至是都感觉不到国家的基层政权在国奥村社区管理中的延伸,所以出现了业委会候选人被黑心商人操控而不是国奥村社区党委和居委会推荐的怪事,选举过程完全脱离了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的法律规定! 二,业委会成立后,逐渐暴露了其邪恶目的,激起了绝大多数业主的极大反感,在与业委会的斗争中,业主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业主们向政府部门积极反映问题,引起了国奥村办事处的高度重视; 三、国奥村街道办事处让社区居委会建立国奥村社区官方讨论群是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掌控,加上社区党委、街道办事处在两年多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及时处理业主们的合理要求,积极履行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极大地提高了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民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号召力,这对社区管理无疑是有好处的,是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的,也满足了社区居民的企望! 四,业委会不执行政府指令,违法乱纪,挥霍业主公共收益,违法宣传,指鹿为马,更多的暴露了其主要成员的邪恶本性,这必然令其丧失了他们通过伪装而骗取的业主们的信任,这对他们打着维护“业主利益”实际上为了夺得物业管理主导权而谋取非法利益的梦想来说,无疑形成了自取灭亡的效果! 五、街道办事处唯一的缺点就是在业委会多次不听从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没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解散本届业委会!但我本人对街道办事处的做法,也能充分理解!就让这些跳梁小丑继续表演吧!有法律规定,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就如街道办事处所说“绝不会让国奥村业主们的利益受到害!”。当然了,五十万的律师费可能是白花了这可能就是任何事情的进行中,难免会有点“牺牲” 在此,作为本社区的业主,本人向各位关心社区管理的业主们,向社区党委及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领导表达我的感谢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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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4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物业管理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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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奥村,人民群众要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首先是要保证社区治理权(在国奥村主要是物业管理权)要牢牢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依法律法规,体现政府主导权!绝不将物业管理主导权落在国奥村业委会这样的非法组织手中,落在张芳这样满嘴假话的“顾问”手中,落在指责国奥村街道办事处“违法越权行政”的不良律师手中!街道办事处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值得称赞!所以说,国奥村部分业主与业委会的斗争,不是一般的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是法律法规问题!关键点不是换不换物业公司,也不是公共收益的处置,更不是该不该调整供冷时间!是一个管理主导权问题! 1 业委会的选举过程是不是依法合规,居民们的疑问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实事求是的回答! 2 物业管理由谁主导?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主导,那么,是政府部门为主,还是业委会为主,这应该不是问题,但恰恰相反,业委会自始至今一直想主导管理进程,这就是非常突出的问题了!刚开始靠欺骗业主们主导议题设置(议题设置谎称是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意见),失败后,连失败都不认账,搞一个掛起暂停投票!后面,直接赤裸上阵,与政府部门打笔墨官司了,妄想强行设置议题,以传销手段推进投票,甚至是妄想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搞假投票!业委会指责依法具有主导地位的政府,违法越权管理了!说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对业委会没有强制力等等!政府部门意见没有强制力,怎么体现政府主导的法律法规意志?没有党的领导,怎么体现业委会,业主们的有序参与管理,这个秩序维护权是党和政府部门的,不是业委会的!难道是都听业委会的才对?有法律法规依据吗?让人笑掉大牙了!写这个文章的律师还真的是脸厚心黑,无良致极限了!当然,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撤销了很多业委会的非法议题决议!业委会设置投票议题,应该是广泛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尤其是要尊重服从社区的意见,这一点,业委会从来就是我行我素!主导权不符合法律法规现定,什么议题都是违法行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这么长期下去,难道不是浪费行政资源吗?就没有明了的办法吗?当然是有的!业委会拒绝执行政府部门的整改意见,拒绝接受社区党委领导,这就是不履行法定职责,当然也是不履行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的业委会,唯一的出路办法,就是重新选举了!选不出来更好,依法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大家都省心了! 3 法律法规规定物业管理政府主导,业委会必须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监督,接受党委领导,可业委会总是拒绝接受监督,公开宣称其不受监督,总是老想靠忽悠业主们投票,妄想以假民意(业委会冀希望以实际上的少数,法理上的多数通过不合理决议,从而窃取业主们的物业管理权)协迫政府部门放弃主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业主们长期与这些人打交道,大家还有安全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