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2023年09月06日业主逸罡²⁰²²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业委会秘书/行政诉讼

Posted on

小区收点公共收益应该是为小区改进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可现在业委会都是用在聘请这个、聘请那个,反复为和政府物业对立,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个道理,街道已经反复提出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应当有明确金额,并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而业委会从始至终都没有接受街道指导,多次执意使用小区公共收益。 业委会先是自行决定聘请所谓业委会秘书,该决议被街道撤销后,业委会又决议坚持聘用该秘书,并继续使用公共收益支付所谓“工资”。而后,业委会又擅自决定对街道撤销决定提起诉讼,每个案件向律师支付伍万元律师费,遭到业主强烈反对。 这次业主委员会又提出要对街道撤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迫于业主压力,只表示是否聘请代理人另行讨论。但是,业委会在业主大会第十次召开方案中,业委会在工作计划中反复提出各项费用都要从公共收益中列支,业委会滥用、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这是个党建引领的时代,听从党的建议,和谐共生这应该都明白,可我们业委会就是要和政府对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是怎么了,比谁历害,都要想想他为什么???

会员

2023年09月08日业主SKY关于8月27日国奥村业委会召开业委会会议

Posted on

8月27日国奥村业委会召开业委会会议,会上业主委员会制作了12个决议,其中11个决议是将此前已经被街道多次撤销的议题拆分成11个召开方案,意图分别召开11次业主大会。 今年8月1日,业委会就已经以所谓“半数委员”的名义将此前被撤销过的议题,拆分成5次业主大会召开方案进行公示,而且拒不接受街道指导,最终导致方案被街道撤销。距街道作出撤销决定没有半个月,业委会又再次决议要对撤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再次拟定11个召开方案,而议题内容基本上还是之前被撤销的内容,这明显是在故意挑衅属地政府制造矛盾,这种行为只能给小区带来更多混乱,完全背离业主选举业委会的初衷。这是在为小区和谐做基石,还是觉得小区乱的不够,大家还是希望业委会真正为民所想!!!

会员

2023年09月08日业主逸罡²⁰²² 关于聘请金诉所为法律顾问

Posted on

1、聘请法律顾问到底目的是什么?为业主委员会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聘请两个法律顾问? 2、聘请法律顾问为什么没有事先公示?为什么不征求业主意见?合同为什么没有公示? 3、聘请法律顾问资金来源是什么?捐赠目的就是给业委会聘请法律顾问的? 4、既然业主大会决议事项中有相关支出计划,为什么还要业主捐助? 5、既然是业主捐助,将来如果通过表决聘请顾问,是否还要退还捐助业主? 6、金诉所网站显示是一个主做拆迁工作的律所,为什么聘请他们?做的大半案件都是行政诉讼,是来解决小区问题的?还是来支持业委会和属地政府对抗的? 7、挂起那次业主大会议题明明已经审核通过,为什么同样事项要反复改议题?为什么要拆分出这么多召开方案?

会员

2023年08月14日张志强(拼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Posted on

议题摘要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是否同意业主委员会与长城物业北京第二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与分配公共收益等议题。 议题一、《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包含的条款: 议题二、若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议题一,则责成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 议题三、是否同意业委会与长城物业北京第二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议题四、物业服务公司选聘方案如下: 议题五、分配国奥村小区相关公共收益:分配金额 5,202,192.41 议题六、每三年分配“国奥村小区公共收益” 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请广大业主在签字前思考: 1、为什么这些议题内容和业委会发布的议题内容高度雷同? 2、为什么只分配物业账上的520万,而不分配业委会账上的320万?3、不分配业委会账上的钱是不是已被业委会花掉了? 4、这份倡议书中的议题六说以后的收益三年分一次,每次分70%,留下的30%做什么? 5、采用微信的方式发布符合要求吗,如何验证真实性? 6、如此多的授权议题,又是在要求给业委会无限大的授权,这是不是又在剥夺业主决定事务的权力? 7、这议题的本质是不是为了达到业委会更换物业的目的?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合同从来不是简单的只要明确物业费和收费模式,剩余内容可以随意填写的,即便采取北京市示范文本,仍有大量内容需要填充,如物业服务标准、公共收益管理方式、额外服务等等,用如此简单的所谓必备条款就让业委会去与物业签合同是对全体业主不负责任。 二、选聘物业不论是《小区议事规则》还是《民法典》都要求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而且不得授权业委会决定,对此街道办事处已经多次发出意见,强调物业选聘必须业主大会最终决定权。业主委员会关于授权其决定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事项的议题都已经被街道撤销,现在《提议》中说无需进行第二次业主大会审议确认,那试问谁还有权利确认?而且已经是街道明确提出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在《提议》中又提出无需业主大会进行二次确认,明显是明知故犯,故意挑战法规底线。 三、《提议》的议题四提出“选聘中标通过摇号方式进行”而不是通过评优方式选择物业,更是看出对小区物业选聘工作的不负责任。 四、分配公共收益应当先明确到底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业委会此前擅自决定聘请所谓秘书、聘请律师等等到底花费多少,应当先行公示,让业主了解真实情况。 五、国奥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本来并没有问题,而是业委会在擅自挂起业主大会程序后,仍在持续与属地政府部门对抗,反复将已经被撤销的内容加入召开方案,拒不接受社区和党组织指导意见。最近又是祭出将议题拆开,一天张贴五份召开方案组织五次业主大会的方式来给政府施压,才导致现在业主大会推进工作陷入停滞。 现在又提出一份存在问题的《提议》,明显不是为了推进小区共同管理,而是想要利用业主对于小区的关心,绑架业主对抗政府,请业主们擦亮眼睛

会员

2023年07月20日业主逸罡²⁰²² 关于业委会召开第四次业主大会

Posted on

这些业委会的人员工作也不累,如些敬业,可敬可佩!面对政府一次的的指导,完全不予理会,依然我行我素!!! 一、看完业委会的公示稿,里边是第三次业主大会刚刚公示,就开始公示第四次业主大会,一次次的给全体业主造成多大的时间精力的浪费,简直就是给全体业主制造负担。 二、半年了,前几次业主大会几次三番被街道撤销,也没有与街道进行有效沟通,反而高密度召开业主大会,意图以此与政府对抗,大家看看一次次被撤销后不思改正,反而制作新决议,坚决表示不接受撤销,绑架全小区业主公然与基层政府对抗。 三、对于政府部门提出的意见不接受,还擅自决定提起诉讼,每个诉讼案件律师费伍万元,已经决定要支出几十万元,而支出的费用全部还要从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共收益是服务小区业主的,业主的钱是业主用的,而不是给现在这个业委会与政府对抗用的,同时他们都没有取得相应授权就想使用公共收益,简直是匪夷所思。 四、新一次征求意见稿,又要求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洽谈合同并订立合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小区共同管理重大事项应当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授权业委会,业委会再次制定明显与法规相违背的议题,明显会被街道再次撤销,到时业委会又会自行决定诉讼,并支付高额律师费,让人不禁怀疑业委会是否与律师存在利益瓜葛,意图想通过这种方式从而达到转移小区公共收益。

会员

2023年07月15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业主大会

Posted on

国奥村业委会这些人,污辱全体业主的智商!只能说明这些人有点白痴!说酬金制物业费节余归业主,业主还能查物业管理公司的账!就业委会这些无视法律法规的主掌控物业费,怎么能节余?只是给了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同流合污坑害业主的机会而已!说包干制物业费节余归物业公司,每平米三块五的物业管理费,小区管理达标了,节余归谁重要吗?查不查账跟业主有什么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玩心计,不觉得可笑吗?问题是置法律法规于何处?是小区《管理规约》大,还是业委会的心心念念大? 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大会会期不超过三个月,业委会准备用半年!法律法规大还是业委会大? 投票形式先采用APP,当业委会无法监控业主投票时,再改为书面征求意见?这是什么意思?我看不懂!但大受震撼!业主投票还要被监视?不能监视就改为当面登记,还要上家里面收票,是不是再带上打手,威逼投票?这有点闹笑话了吧?投票是业主的自由,不投票也是业主的自由!业主投反对票,赞成票,弃权票或者是不参与,都是自己的自由,这点隐私权也受法律法规保护,业委会想干什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你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行踏实法律法规,对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妄想夺取国奥村物业管理主导权?能出面解释一下吗?

会员

2023年04月18日业主被骗事小被辱事大关于没有诚信,以谎言和狡辩立身的业委朱博何以立世?

Posted on

没有诚信,以谎言和狡辩立身的业委朱博何以立世? 一,自己的公示住址都弄虚做假,职业作假,故意冒充律师! 二,上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设置,业主们认为议题设置不合理并且违反小区《管理规约》,朱博及业委会公告,议题是受街道办事处城建科指导设定,说假话栽赃嫁祸,转移业主们的恕火, 三,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设置,街道办事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其综合授权容易误导业主,责令业委会完善,其竟然是以业主们有能力辩识风险而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拒绝政府部门指导意见! 你为什么又不听取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了?对法律法规规定,典型的合则用,不合则弃,典型的狡辩!为什么?居心何在?业主们理应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但不代表别人就可以惦记着他们的财产!公安人员天天宣传防诈骗,可社会上天天都有诈骗案件发生!国奥村里肯定是有糊涂人,不然也轮不到你这个骗子天天生事!你有靠谱的话吗?物业公司,开发商欠业主们几个亿?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