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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字[2024]第09号 (关于对国奥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气管线进行改造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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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08月08日 02:14 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文件国奥村字[2024]第09号 关于对国奥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气管线进行改造的函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2024年6月3日,贵司在国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下就国奥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气管线进行改造的“必要性改造范围、改造时间等具体内容”、“具体施工方案及事项将在施工前以不同方式向小区居民进行告知”等事项以座谈会的方式向参会的小区居民进行了说明。在此,感谢贵司及时发现本小区燃气管线存在老旧、锈蚀问题,并积极推动燃气管线改造工作。 对于燃气管线改造事宜,正如贵司在会议现场所强调的“必要性”一样,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保证燃气安全使用事关国奥村小区全体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切实落实解决。就此,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以下问题和意见: 一、请贵司将国奥村小区燃气管线改造所涉及的以下资料以不同的方式在施工前告知本业委会并公告全体业主,以 第1页共3页 保障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决策权。 1、国奥村建设时煤气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和竣工图:监理和验收公司。2、国奥村燃气管道腐蚀和漏气事故记录和处理方案(包括室内室外)以及需要提前改造的原因分析。3、国奥村燃气管道改造评估报告。4、国奥村燃气管道改造设计和可行性报告。5、改造对原有道路、设备、建筑的影响和风险评估结论6、项目管理方案和项目人员联系方式(包括时间进度区域管理、人员管理,风险管理和应急措施,对居民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措施)7、国奥村燃气管道改造责任保证书(保质期)8、国奥村燃气管道改造第三方项目监理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二、基于贵司对国奥村小区燃气管线进行改造必要性的判定,是否有先采取应急措施的必要,以保证居民使用燃气的安全? 三、如贵司判定对国奥村小区燃气管线有进行改造的必要性但未达到必须采取应急处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请贵司将燃气管线改造施工方案(含优缺点)提供至国奥村小区业主 第2页共3页 委员会,以便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依法提请业主共同决定。待燃气管线改造施工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以开展施工作业 四、业主大会同意燃气管线改造施工方案后,贵司燃气管线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侵权问题的解决方案。 五、业主大会同意燃气管线改造施工方案后,请贵司提前公告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方案、业主配合事项以及临时指施。对于开挖路段,应做到及时恢复原状。同时,尽可能错峰施工,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在每个路段工程进场时,提前向居民发布施工公告,并且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六、贵司需在燃气管线改造前开展相关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答疑工作。谢谢配合、支持。 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6月10日 关键词:国奥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燃气管线改造函主送: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抄送: 全体业主 奥运村街道办 国奥村社区居委会 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6月10日印发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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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部分业主<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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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各位邻居: 现倡议大家拒绝业委会的签字。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已经动用了公共收益,并且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无视业主规约及议事规则约定、随意使用公共收益,因此拒绝为业委会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签字,理由如下: 一. 业委会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长城物业向其返还上述公共收益,朝阳法院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诉请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且《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业委会在未取得业主大会授权提起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业委会起诉。法院的判词再次说明业委会的组织属性,业主大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而此次业委会号召业主签字的行为明显是为了规避业主大会的授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授权而回避业主大会的管辖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的意愿来代替大多数业主的真实意愿,而所谓的签字只会加剧业委会挥霍公共收益。 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撤销国奥村小区业委会决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业委会未获得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全体业主聘请法律顾问,签署相关民事合同,并擅自决定使用了业主共有资金。 三. 现有国奥村小区业主以业主知情权纠纷起诉业委会,要求其提供自成立至今全部账目及银行流水明细,业委会反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又针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权裁定书,提起了上诉,业委会一直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朝阳区人民法院目前未出判决。我们拭目以待看业委会到底未经授权花了我们多少钱,我们作为业主有权利知晓业委会财务真相,不给业委会授权既是保护大家的资产也是保护他们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综上,我们作为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而且按照小区议事规则规定,我们小区有超过20%的业主签名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关于公共收益的临会,业委会至今拒绝召开。 业主知情权案由诉讼人集体倡议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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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业主宝才文章<关于业主大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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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业委会现在在混淆并偷换业主大会授权和部分业主授权的概念。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法院的判决里都很明确,业委会要起诉需要得到的是业主大会的授权。业主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是有流程和法定要求的(比如提案的公示备案,参与业主大会的人数要求,表决同意的人数要求)。业委会有权发起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法定程序来要授权,但很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绕过业主大会直接线下组织部分业主签授权书。这样既无法保证签字的真实性以及签字人身份的有效性,也绕开了社区监管和业主监督,同时时效性也没有任何限制(极端点这种签字可以一直持续到他们卸任或者他们满意为止)。如果最终他们以这种部分人员签字授权结果自以为广大业主的意愿表达,进一步将其曲解成业主大会的授权决议,这是极其不合适的。 其实如果业委会想要授权,大大方方通过业主大会法定程序要就好了。这样绕来绕去,指望将业主大会授权偷换概念成部分人员的线下授权,无外乎意图通过某种“结果”强行代表民意罢了,以期达到一种“虽然过程违规但结果有效”的莫名其妙的结论。 这种授不授权的事提交业主大会一事一议就好了,注意是一事一议,大家线上投票,能不能召开成功是民意,结果通不通过也是民意,业主身份也都可控,这不就得了。现在是有正规渠道不走一堆小动作,这一天天都瞎折腾啥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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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关于聘请律师对已经立案的街道办2023年6月7日至10月7日的指导意见及9个撤销通知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进行代理诉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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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6月20日、7月25日、8月18日、9月13日、10月7日,奥运村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布致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关于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的指导意见》及9个《关于撤销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决定的通知》,撤销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3年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第三次至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方案,业委会对此已经作出了进行行政诉讼的决定并已经行政诉讼立案10个和行政赔偿案件立案7个。 为了更专业地进行行政诉讼,理顺街道办和业委会之间的关系,明确业委会的职责边界,业委会决定聘请律师代理上述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决议内容如下: 1.聘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上述10个行政诉讼案件和7个行政赔偿案件的一审阶段代理费总共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按每个上诉案件伍万元整另行支付代理费,但无论几个案件上诉,二审的代理费总额不超过壹拾万元整。 2.授权业主委员会主任签署委托代理合同,聘请代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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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业主听风看雨文章<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成立以来对于业主来说是好处大于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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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村本届业委会成立以来,虽然说给很多业主带来了不快,但也不能说全是坏处,甚至是好处大于坏处。 一、在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前,国奥村社区党委及社区居委会,在国奥村居民中没有号召力,甚至是没有存在感,国奥村居民甚至是都感觉不到国家的基层政权在国奥村社区管理中的延伸,所以出现了业委会候选人被黑心商人操控而不是国奥村社区党委和居委会推荐的怪事,选举过程完全脱离了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的法律规定! 二,业委会成立后,逐渐暴露了其邪恶目的,激起了绝大多数业主的极大反感,在与业委会的斗争中,业主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业主们向政府部门积极反映问题,引起了国奥村办事处的高度重视; 三、国奥村街道办事处让社区居委会建立国奥村社区官方讨论群是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掌控,加上社区党委、街道办事处在两年多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问题,及时处理业主们的合理要求,积极履行社区物业管理责任,极大地提高了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民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号召力,这对社区管理无疑是有好处的,是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的,也满足了社区居民的企望! 四,业委会不执行政府指令,违法乱纪,挥霍业主公共收益,违法宣传,指鹿为马,更多的暴露了其主要成员的邪恶本性,这必然令其丧失了他们通过伪装而骗取的业主们的信任,这对他们打着维护“业主利益”实际上为了夺得物业管理主导权而谋取非法利益的梦想来说,无疑形成了自取灭亡的效果! 五、街道办事处唯一的缺点就是在业委会多次不听从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没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解散本届业委会!但我本人对街道办事处的做法,也能充分理解!就让这些跳梁小丑继续表演吧!有法律规定,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就如街道办事处所说“绝不会让国奥村业主们的利益受到害!”。当然了,五十万的律师费可能是白花了这可能就是任何事情的进行中,难免会有点“牺牲” 在此,作为本社区的业主,本人向各位关心社区管理的业主们,向社区党委及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领导表达我的感谢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