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4年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补充公告(九)(落款日期2024年10月29日)
Posted on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13:20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13:20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13:20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13:20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1月01日 13:20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0月24日 18:24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0月23日 18:48 北京
关于撤销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决定的通知 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 我单位收到你委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街道对接群(国奥村2021-2026)”微信群提交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4年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方案》等决定。针对上述文件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我单位依法作出撤销决定。 你委做出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4年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方案》中议题(一)《审议表决国奥村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草案)》第一部分第3项,在未经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将“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律师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在15万元范围内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金额从公共收益中列支”,超出了业主委员会的职权,违反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及第四十四条《国奥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约》第八条和《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的规定。 因此,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我单位撤销你委做出的《北京市朝阳区国奥村小区2024年业主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方案》。 依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之规定,你委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通知将通告全体业主并于小区内公示7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2024年9月29日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0月23日 18:48 北京 关于《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草案) 国奥村小区全体业主:《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是国奥村小区的基本制度,为了更好地适应小区的实际情况,规范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小区的管理和发展,现就《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修正如下,提请业主大会审议。 一、《议事规则》名称改为“国奥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删除副标题“(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名称一致)” 二、第二条修改为:“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和行政法规规定属于业主大会职权的事项, (二) 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 (三) 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年度工作报告 (四) 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或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 (五) 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制度。 业主大会决定以上事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表决事项内容仅涉及部分建筑物或单元,则参与表决业主范围为所涉及的建筑物或单元范围内的全体业主,程序参照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三、第十一条第(三)、(四)项修改为: (三) 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在投票当天或提前开始发放征询意见表或表决票(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以书面形式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意见。 业主可以对所表决的内容表达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但不得公开主张其他业主不参与表决。 (四) 表决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或者互联网电子投票系统形式。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可以采用现场反馈书面表决意见、邮寄反馈书面表决意见、微信反馈书面表决意见扫描件、电子邮件反馈书面表决意见扫描件等有效形式以及前述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身份的确认,保管好业主的表决票等有关材料。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业主可以要求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公布以前不影响表决结果的效力。 四、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 (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五) 聘请律师、会计师、专业顾问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费用: (六) 诉讼、仲裁费用和诉讼、仲裁的代理费用: (七)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办公、活动场地的装修费用: (八)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五、第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十八),原(十八)项改为(十九)项: (十八)对侵害业主共同权益或存在业主共同权益纠纷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授权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等; 六、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选举候补委员不超过9名。” 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定期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改为“定期会议每2个月召开一次”。 八、第二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根据情况,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以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电话远程参与的方式召开。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0月23日 18:48 北京
北京国奥村小区业委会 2024年10月16日 11:51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