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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部分业主<倡议书>

倡议书

各位邻居:

现倡议大家拒绝业委会的签字。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已经动用了公共收益,并且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无视业主规约及议事规则约定、随意使用公共收益,因此拒绝为业委会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签字,理由如下:

一. 业委会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长城物业向其返还上述公共收益,朝阳法院以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诉请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且《国奥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业委会在未取得业主大会授权提起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业委会起诉。法院的判词再次说明业委会的组织属性,业主大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而此次业委会号召业主签字的行为明显是为了规避业主大会的授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授权而回避业主大会的管辖权,是想通过少数业主的意愿来代替大多数业主的真实意愿,而所谓的签字只会加剧业委会挥霍公共收益。

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奥运村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撤销国奥村小区业委会决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业委会未获得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全体业主聘请法律顾问,签署相关民事合同,并擅自决定使用了业主共有资金。

三. 现有国奥村小区业主以业主知情权纠纷起诉业委会,要求其提供自成立至今全部账目及银行流水明细,业委会反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又针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权裁定书,提起了上诉,业委会一直拒绝向全体业主公开账目及银行流水,朝阳区人民法院目前未出判决。我们拭目以待看业委会到底未经授权花了我们多少钱,我们作为业主有权利知晓业委会财务真相,不给业委会授权既是保护大家的资产也是保护他们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综上,我们作为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而且按照小区议事规则规定,我们小区有超过20%的业主签名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关于公共收益的临会,业委会至今拒绝召开。

业主知情权案由诉讼人集体倡议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