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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5日业主与业委会办公室沟通情况汇报

20220625业委会办公室沟通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就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新条例)第35条,20%以上业主提议,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向业委会展示了400余位业主签字的倡议书,但遵照《公民个人信息保密法》规定,任何个人都无权掌握个人信息,业委会丁国军委员对份数和内容进行了初步了解。

二是就丁国军委员提出的签字文件留存,我们明确提出了法条并作出了解答,并建议业委会向社区党委或街道工委提议,在居委会监督下核验。

三是就业委会5月27日发函关于业主发起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内容,进行了再次明确,业委会不同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四是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整改通知中对业委会自6月7日起45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向业委会提出了要求,基于20%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委会应单按照规定予以组织。

五是再次提交了对业委会委员和业委会的质疑函。